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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篇【寫作技巧】文字雕琢-基礎篇|常見的寫文小錯誤|文字創作者注意|文字上的零星建議 說到許多文法上的修整,

如刪去副詞與形容詞、善用比喻與象徵等,因此這篇就來彙整了一些文法基礎,以便往後探討對白及寫作修辭。

 

文法基本單位大致可分為:字、詞、語、句

 

一、:書寫的基本單位,如高、矮、胖、瘦等,每個字都是一個音節,及基本單位。

 

二、:是表達意義的最小單位,其中包含…

 

1單詞:凡是一個字可以表達意義的,如劍、鵝、跳等。

2複詞:由兩個字以上的字組合起來,如椅子、老鷹等。

  • 複詞又包含,連綿詞(兩個音節才能獨立成詞)、
  • 同義複詞(兩個意義相同的詞組成,如巨大,都是大的意思;恣肆,都是放縱不加約束的意思)、
  • 篇意複詞(兩個不同意意的詞組成,如忘懷,都只取”忘”,沒有”懷”的意思)、
  • 雙聲複詞(由兩個聲母相同的字組成而成的複詞,如榴槤,都是ㄌ”li”開頭)、
  • 疊韻複詞(兩個韻母相同的字組成的複詞,如蒼茫,都是ㄤ”ng”結尾)
  • 加”詞頭”的複詞(習慣性加在某些詞前的字,如阿公,"阿”字經常接在稱謂前面,沒有實質意思)
  • 加”詞尾”的複詞(習慣性加在某些詞後的字,如椅子,"子”沒有實質意思)

3實詞:本身可以表是一種概念的詞稱為「實詞」,常見有六種。

 (1)名詞:凡人、事、物的名稱,或哲學、科學、地理等學術所創造的名稱,都稱名詞。如天、地、君、臣、儒家、歷史、荷花、阿拉伯哈利波特等。

 (2)形容詞:修飾名詞的詞。如紅花、綠葉、大人物、璀璨前途。(如果形容詞有含意,表達名詞狀態,就可以留下。)

(3)動詞:能夠表示人物、物的行為、動作,或說明人、事、物存在、發展狀況、涵義屬性或現象的詞。

我們知道故事的簡單結構為,人物+變化=好故事。其「變化」及動詞,如此可知動詞在寫作上非常重要,如果能夠以動詞一邊描述背景資料,又能一邊帶領讀者持續閱讀,作品會有很大的進步。動詞分為,及物動詞、不及物動詞。

及物動詞 後面須加受詞。(接受動詞的對象)

  1. 表現人、事、物的行為或動作。如:”說”話、”寫”字、”買”東西。
  2. 說明人、事、物存在、發展狀況。如:”有”錢、”無”情、”存在”許多問題。
  3. 說明人、事、物的涵義屬性或現象。如:”是”哺乳類、”非”君不嫁。

不及物動詞 後面不須加受詞。(發出動作的對象也是接受的對象),如:(我)”哭”、(鳥)”飛”、(彼此)”勉勵”。

(4)副詞:修飾動詞、形容詞的詞、叫做副詞,也稱限制詞。

  1. 修飾形容詞的副詞,如”很”漂亮、”超級”完美等。(很、超級,這類的字眼其實非常模糊,一樣盡可能避免之。)
  2. 修飾動詞的副詞,如”僅”有、”只”怕、”必須”吃藥、”漸漸”枯萎。(這類的詞某種程度上比起”很”、”超級”好多了。)
  3. 修飾副詞的副詞,如”不”需要再堅持、”也”可以答應。

(5)代名詞:凡是指稱或稱代人、事、物的詞,叫做代名詞。

  1. 人稱代名詞:我、吾、余、你、爾、汝、他、伊。
  2. 指示代名詞:這、那、彼、此、這樣、如此。
  3. 疑問代名詞:誰、孰、什麼、為何、如何、哪裡。

  ※代名詞的轉換是古風文的基本,我變成”吾”、”余”;你變成”爾”、”汝”;這變成”此”、誰變成”孰”替代。

(6)數量詞

  1. 數詞:表示數目的多少和先後順序。如一至十、千、百、第一、的二、多少、幾何、若干等。
  2. 量詞:表示人、事、物或行為的單位,又稱單位詞。如一”匹”馬、兩”頭”牛、八”顆”星、十”斤”米、十八”條”好漢、三十”塊”磚頭等。

 

4虛詞:本身無法表示一種概念,但可作為語言結構工具,獲表示某種語氣和情感的詞,可分四類。

 (1)嘆詞:用以表示說話時的各種情感,或表示呼喚、回應等聲音的詞。

 例如,“啊”(表示驚喜)、”噫”(表示感慨)、”唉”(表後悔)。

 有時候嘆詞也可以用來作為角色的口頭禪,雖不一定有意義,但可加強角色個人風格,日本動畫就有很多這種類似口頭禪的感嘆詞了。

 (2)助詞:列在詞、語、句前後,發揮輔助作用,表是某種結構關係,以及語態、語氣等作用的詞。

  1. 結構助詞
  • 附在詞語前面 所、相、見(代詞性助詞),如”相識”即看我之意。
  • 附在詞語中間 得、之、是,如做”得”好、何陋”之”有等。
  • 附在詞語後方 的(文言文用”之”),如熱情”的”心(在中文裡,熱情才是形容詞,的助詞無意義,心則名詞)、小人”之”心等。
  1. 時態助詞:了、著、過,如喝”了”查、唱”著”歌、完成”過”許多工程等。”時態助詞”輔助,多認識一些以便轉換。
  2. 語氣助詞
  • 句首助詞:夫、蓋,如”夫”國君好仁。基本作為發語詞,無意義。
  • 句中助詞:也、其、兮、乎、者,多表順適、感嘆、停頓語氣。如 牡丹之愛,宜”乎”眾矣!(表順適語氣)
  • 句末語氣詞:了、啊、呀、呢、嗎、哩、乎、焉、也、耶、哉、爾、矣。

 ★(3)連詞:用來連接兩個以上的詞、句子或段落。用來作語句轉折、連接長句時必備詞

  1. 連接詞與詞:與、和、跟、及、而、且、又…又…、亦…亦…等。
  2. 連接句子和句子:不但…而且…、雖然…但是…、因為…所以…、如果、縱然、於是等。
  3. 連接段落與段落:若夫、至若、因此、故、然則、但是、於是、而。

 (4)介詞:把名詞、代名詞,介紹給形容、動詞,將兩個詞聯繫起來的詞。

  1. 具有動詞性質
  2. 藉詞後接賓語(受詞),或用來修飾、補充說明這句字的形容詞或主要動詞。
  3. ”在”台灣,如果拆開”住”、”在”都是動詞,但在句中,”在”成了次要動詞,稱為介詞。

 

三、: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組合而成,介於”詞”和”句子”間的單位,如”絢麗的晚霞”,是「形容詞(絢麗)+名詞(晚霞)」組成的語。

 →由於寫故事時重要段落都要「具體化」,因此在文中的「形容詞」若無「具體」意義要盡可能刪去,告訴讀者這晚霞多麼絢麗。可如果你的故事段落只是普通寫景,倒是可以將形容詞列入參考的

 

四、句子: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語加以排列組合,表達一個完整獨立的意思。

 (1)敘事句:敘述一件事的句子。

  1. +述語(及物動詞)+受詞(賓語),如 我愛你。
  2. (主)+愛(述語即動詞)+你(接受動作的人事物)
  3. +述語(不及物動詞),如 他哭了。
  4. +哭(不及物動詞)+了(句末助詞)。

 (2)有無句:表明適物或存在與否的句子。主+述語(有、無、沒)+賓語,如 身無彩鳳雙飛翼。身(主詞)+無(述語)+ 彩鳳雙飛翼(賓語)。

 (3)表態句:描寫人、事、物的性質或狀態。主+表語(形容詞或形容詞性的單位),用以描述主語性質、狀態。如 庭院深深。

 (4)判斷句:解釋事物的涵義,或判斷事物同異的句子。

  1. +繫語+斷語(解釋主語的涵義),如 林沖乃英雄好漢。
  2. (主)+乃(是,繫語)+英雄好漢(斷語,解釋主語的涵義)
  3. +繫語(文言文常省略)+斷語,如 牡丹,花之富貴者也。
  4. (主),+花之富貴者(斷語) +也(句末助詞)。

 

想不到整理文法就花了好幾個小時(汗)。上述文法只是幫助大家在寫作時更好判斷自己的語句,如何使用因人、故事而異,自由調整,因為篇幅關係,文法基本句型總彙整到這邊結束,下一篇整理【修辭技巧】給大家了~

 

仟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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